• 适用于团建/研学/营地/会展等活动

    适用于团建拓展/研学旅行/夏令营/公关会展/旅行社等活动机构和活动营地,每次活动一个保单,按照活动投保

  • 附加无过失责任条款,出险即赔

    承保机构在组织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不限医保用药,0免赔,身故最高每人80万,医疗8万

  • 按活动场次投保,无需参加者身份证号

    仅需提供参加活动总人数,无需参加者身份信息,承保随团教师和助教,即时下载电子保单和发票,团建拓展,研学旅行专属产品

  • 不限医保用药,含中暑等突发急性病

    180天治疗期,支持进口钢钉钢板,赔付比例100%,无免赔额度,承保运动扭伤,跌倒摔伤,烧伤烫伤,骨折,食物中毒,猫抓狗咬,蜜蜂蜇伤


保障年龄
  • 1周岁-75周岁
  保障内容
保险利益保障金额                                                           保障说明



人身伤亡保障


(含突发急性病)

每人每次事故身故、残疾

10万

承保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身故、残疾(限180天内)


每人每次事故意外医疗


1 万

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活动事故,导致活动参加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项),180天内,

0免赔,100%赔付,第三方(包括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已赔付的除外。镶牙、祛疤、辅助器材、残疾用具、康复训练、美容整形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

法律费用保障

法律费用

1 万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事故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附加保障

旅游巴士、

自驾车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10万

被保险人因营业需要临时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的汽车造成活动参加者(含乘客)人身伤亡。

适用《附加临时使用汽车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急救车费用1000元

在活动中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适用《附加急救费用条款(2018)》


保障额度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0万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一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累计责任限额

200万

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针对同一个活动,如在投保本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本保险则扩展承保以下责任:
就转诊交通费1000元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单次费用限额1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康复训练费用





1万元

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假肢、假牙、假眼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残疾鉴定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辅助器具和残疾用具

(轮椅、拐杖、支具、护具、护板)

限普通型,单件不超过1000元;其中轮椅单件不超过800元,拐杖单件不超过200元

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钢钉钢板取出手术费用(限540天内)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钢板钢钉取出手术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540天内
意外伤害治疗期延长至360天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意外伤害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360天内
承保项目:






承保项目


团建活动

研学旅行

拓展训练

境内旅游

春游秋游

亲子活动

冬夏令营

军训活动

体育活动

会展活动

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会议和培训活动;

展览会,博览会,游园活动,校友聚会,品牌发布会;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览);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活动(海拔3500米以下);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场地地面拓展训练(在地面进行的拓展项目:挑战150秒、七巧板、孤岛求生等);

场地中低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5米的中、低空拓展项目:如毕业墙、穿越电网等);

团建拓展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等活动) ;

室内拓展训练项目;室内沙盘模拟项目;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

单日不超过10公里的徒步体验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休闲体育和业余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篮球、足球、棒垒球、羽毛球等非职业运动员参加的休闲体育活动);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于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户外运动

定向活动

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场地攀岩、场地速降、固定路线探洞体验);

单日不超过25公里的徒步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水上运动);

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冰雪运动

水上运动

骑马活动

高空拓展

场地滑雪、场地滑冰,场地攀冰,冰雪团建活动;

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自驾车旅行,自行车骑行,越野车穿越;

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攀岩和速降活动(不超过50米);

场地高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15米的高空拓展项目:如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等);登山(海拔6000米以下); 



不承保项目



不承保说明

不承保职业体育赛事,不承保职业运动员;不承保马拉松比赛;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高山滑翔、极地探险、赛车、跳伞;

不承保单日35公里或以上的越野跑、徒步活动;不承保超过75周岁的人员。

不承保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说明

投保人须为组织文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不得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如实填写活动主题、地点、内容、人数等信息。如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则本保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全流程线上服务情况说明

本保险投保、缴费、下载保单和发票为全流程线上完成,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均可投保,

不论本地有无本保险承保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不影响本保险的投保、缴费和理赔服务。

出险后报案情况说明

出险后24小时内,在贵公司专属保险对接微信群报案,也可在本网站右下角在线咨询窗口或者微信公众号报案,

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956001报案,报案时请提交出险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保单号和出险经过描述。

出险后就医医院说明

就医限定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首诊急诊可至一级公立医院就医。到医院后请索取并保管好以下单据: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用药清单,缴费收据,骨折后的胶片。社保定点医院不一定都是公立医院,请务必到公立医院就医,或者拨打服务热线13810006670确认是否是公立医院。

出险后就医时限说明
意外伤害出险最迟需在出险后4天内就医(出险当日算第1日,法定假日不顺延)
被保险人自驾行为承保说明被保险人通过自驾前往目的地参加活动的,自驾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单保障范围中。
突发急性病承保范围说明

本保险承保的突发急性疾病的范围仅限于: 

(1)中暑、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食物中毒;高热;

(2)低血糖、乏力、眩晕、晕厥、低血压;过度运动或高温导致的低/高钾血症;晒伤;皮炎、皮疹、湿疹;

(3)急性阑尾炎;急性尿潴留;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十二指肠穿孔;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张;急性脑膜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心肌梗死;

(4)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过度换气综合症;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非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导致的休克或昏迷;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血;高原反应;因活动强度过大导致的横纹肌溶解。 

活动参加者年龄限定情况说明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应为年满1周岁(含)至7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参加户外运动团体或自行进行户外运动的自然人。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年龄在60-75岁的,死亡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治疗结束后理赔情况说明

理赔只能申请一次。请在治疗完全结束后,一次性申请。出险后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在出险后360天内随时申请理赔。

金额小于3000元的理赔,可通过微信自助理赔系统申请,最快15分钟,最迟24小时赔付到账。

金额大于3000元的理赔,须快递所有材料至我公司理赔部门申请理赔。

退保和退费如何操作情况说明

因活动临时取消,在本保险生效前,可以申请全额退保,保费全额1秒钟原路退回。保险生效后无法退保。

操作流程:点击右上角保单查询,找到要退保的保单,点击蓝条处的【申请退保】,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退保须知,点击提交。

保费支付、保单和发票送达方式说明
保费支付: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保费,或者对公转账缴纳保费。保单和发票查询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保单查询,点击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即可下载。在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电子发票的推送短信。
免责说明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火灾、爆炸、烟熏;

(三)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传染性疾病。

(六)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七)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骚乱、暴力抢劫、劫持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八)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使用水或化学剂进行灭火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十二)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十三)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十四)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间接损失;

(十七)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服务人员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十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上述人员以外的第三者故意、重大过失、犯罪行为或自身疾病;

(二)  参加活动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参加活动;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  被保险人组织的活动未达到约定的标准。

4、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活动计划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在交通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任何间接损失;

(十)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十一)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    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条款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C00006730912019123105911  ,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点击即可查看【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保障内容
保险利益保障金额                                                           保障说明



人身伤亡保障


(含突发急性病)

每人每次事故身故、残疾

20万

承保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身故、残疾(限180天内)


每人每次事故意外医疗


2 万

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活动事故,导致活动参加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项),180天内,

0免赔,100%赔付,第三方(包括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已赔付的除外。镶牙、祛疤、辅助器材、残疾用具、康复训练、美容整形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

法律费用保障

法律费用

1 万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事故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附加保障

旅游巴士、

自驾车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20万

被保险人因营业需要临时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的汽车造成活动参加者(含乘客)人身伤亡。

适用《附加临时使用汽车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急救车费用1000元

在活动中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适用《附加急救费用条款(2018)》


保障额度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0万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一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累计责任限额

200万

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针对同一个活动,如在投保本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本保险则扩展承保以下责任:
就转诊交通费1000元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单次费用限额1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康复训练费用





2万元

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假肢、假牙、假眼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残疾鉴定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辅助器具和残疾用具

(轮椅、拐杖、支具、护具、护板)

限普通型,单件不超过1000元;其中轮椅单件不超过800元,拐杖单件不超过200元

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钢钉钢板取出手术费用(限540天内)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钢板钢钉取出手术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540天内
意外伤害治疗期延长至360天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意外伤害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360天内
承保项目:






承保项目


团建活动

研学旅行

拓展训练

境内旅游

春游秋游

亲子活动

冬夏令营

军训活动

体育活动

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会议和培训活动;

展览会,博览会,游园活动,校友聚会,品牌发布会;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览);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活动(海拔3500米以下);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场地地面拓展训练(在地面进行的拓展项目:挑战150秒、七巧板、孤岛求生等);

场地中低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5米的中、低空拓展项目:如毕业墙、穿越电网等);

团建拓展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等活动) ;

室内拓展训练项目;室内沙盘模拟项目;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

单日不超过10公里的徒步体验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休闲体育和业余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篮球、足球、棒垒球、羽毛球等非职业运动员参加的休闲体育活动);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于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户外运动

定向活动

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场地攀岩、场地速降、固定路线探洞体验);

单日不超过25公里的徒步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水上运动);

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冰雪运动

水上运动

骑马活动

高空拓展

场地滑雪、场地滑冰,场地攀冰,冰雪团建活动;

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自驾车旅行,自行车骑行,越野车穿越;

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攀岩和速降活动(不超过50米);

场地高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15米的高空拓展项目:如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等);登山(海拔6000米以下); 



不承保项目



不承保说明

不承保职业体育赛事,不承保职业运动员;不承保马拉松比赛;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高山滑翔、极地探险、赛车、跳伞;

不承保单日35公里或以上的越野跑、徒步活动;不承保超过75周岁的人员。

不承保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说明

投保人须为组织文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个人不得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如实填写活动主题、地点、内容、人数等信息。如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则本保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全流程线上服务情况说明

本保险投保、缴费、下载保单和发票为全流程线上完成,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均可投保,

不论本地有无本保险承保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不影响本保险的投保、缴费和理赔服务。

出险后报案情况说明

出险后24小时内,在贵公司专属保险对接微信群报案,也可在本网站右下角在线咨询窗口或者微信公众号报案,

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956001报案,报案时请提交出险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保单号和出险经过描述。

出险后就医医院说明

就医限定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首诊急诊可至一级公立医院就医。到医院后请索取并保管好以下单据: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用药清单,缴费收据,骨折后的胶片。社保定点医院不一定都是公立医院,请务必到公立医院就医,或者拨打服务热线13810006670确认是否是公立医院。

出险后就医时限说明
意外伤害出险最迟需在出险后4天内就医(出险当日算第1日,法定假日不顺延)
被保险人自驾行为承保说明被保险人通过自驾前往目的地参加活动的,自驾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单保障范围中。
突发急性病承保范围说明

本保险承保的突发急性疾病的范围仅限于: 

(1)中暑、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食物中毒;高热;

(2)低血糖、乏力、眩晕、晕厥、低血压;过度运动或高温导致的低/高钾血症;晒伤;皮炎、皮疹、湿疹;

(3)急性阑尾炎;急性尿潴留;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十二指肠穿孔;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张;急性脑膜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心肌梗死;

(4)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过度换气综合症;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非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导致的休克或昏迷;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血;高原反应;因活动强度过大导致的横纹肌溶解。 


活动参加者年龄限定情况说明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应为年满1周岁(含)至7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参加户外运动团体或自行进行户外运动的自然人。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年龄在60-75岁的,死亡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治疗结束后理赔情况说明

理赔只能申请一次。请在治疗完全结束后,一次性申请。出险后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在出险后360天内随时申请理赔。

金额小于3000元的理赔,可通过微信自助理赔系统申请,最快15分钟,最迟24小时赔付到账。

金额大于3000元的理赔,须快递所有材料至我公司理赔部门申请理赔。

退保和退费如何操作情况说明

因活动临时取消,在本保险生效前,可以申请全额退保,保费全额1秒钟原路退回。保险生效后无法退保。

操作流程:点击右上角保单查询,找到要退保的保单,点击蓝条处的【申请退保】,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退保须知,点击提交。

保费支付、保单和发票送达方式说明
保费支付: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保费,或者对公转账缴纳保费。保单和发票查询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保单查询,点击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即可下载。在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电子发票的推送短信。
免责说明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火灾、爆炸、烟熏;

(三)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传染性疾病。

(六)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七)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骚乱、暴力抢劫、劫持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八)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使用水或化学剂进行灭火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十二)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十三)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十四)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间接损失;

(十七)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服务人员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十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上述人员以外的第三者故意、重大过失、犯罪行为或自身疾病;

(二)  参加活动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参加活动;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  被保险人组织的活动未达到约定的标准。

4、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活动计划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在交通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任何间接损失;

(十)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十一)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    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条款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C00006730912019123105911  ,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点击即可查看【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保障内容
保险利益保障金额                                                           保障说明



人身伤亡保障


(含突发急性病)

每人每次事故身故、残疾

30万

承保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身故、残疾(限180天内)


每人每次事故意外医疗


3 万

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活动事故,导致活动参加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项),180天内,

0免赔,100%赔付,第三方(包括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已赔付的除外。镶牙、祛疤、辅助器材、残疾用具、康复训练、美容整形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

法律费用保障

法律费用

1 万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事故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附加保障

旅游巴士、

自驾车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30万

被保险人因营业需要临时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的汽车造成活动参加者(含乘客)人身伤亡。

适用《附加临时使用汽车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急救车费用2000元

在活动中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适用《附加急救费用条款(2018)》


保障额度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200万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一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累计责任限额

300万

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针对同一个活动,如在投保本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本保险则扩展承保以下责任:
就转诊交通费1000元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单次费用限额1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康复训练费用





3万元

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假肢、假牙、假眼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残疾鉴定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辅助器具和残疾用具

(轮椅、拐杖、支具、护具、护板)

限普通型,单件不超过1000元;其中轮椅单件不超过800元,拐杖单件不超过200元

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钢钉钢板取出手术费用(限540天内)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钢板钢钉取出手术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540天内
意外伤害治疗期延长至360天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意外伤害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360天内
承保项目:






承保项目


团建活动

研学旅行

拓展训练

境内旅游

春游秋游

亲子活动

冬夏令营

军训活动

体育活动

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会议和培训活动;

展览会,博览会,游园活动,校友聚会,品牌发布会;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览);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活动(海拔3500米以下);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场地地面拓展训练(在地面进行的拓展项目:挑战150秒、七巧板、孤岛求生等);

场地中低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5米的中、低空拓展项目:如毕业墙、穿越电网等);

团建拓展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等活动) ;

室内拓展训练项目;室内沙盘模拟项目;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

单日不超过10公里的徒步体验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休闲体育和业余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篮球、足球、棒垒球、羽毛球等非职业运动员参加的休闲体育活动);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于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户外运动

定向活动

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场地攀岩、场地速降、固定路线探洞体验);

单日不超过25公里的徒步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水上运动);

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冰雪运动

水上运动

骑马活动

高空拓展

场地滑雪、场地滑冰,场地攀冰,冰雪团建活动;

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自驾车旅行,自行车骑行,越野车穿越;

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攀岩和速降活动(不超过50米);

场地高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15米的高空拓展项目:如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等);登山(海拔6000米以下); 



不承保项目



不承保说明

不承保职业体育赛事,不承保职业运动员;不承保马拉松比赛;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高山滑翔、极地探险、赛车、跳伞;

不承保单日35公里或以上的越野跑、徒步活动;不承保超过75周岁的人员。

不承保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说明

投保人须为组织文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个人不得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如实填写活动主题、地点、内容、人数等信息。如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则本保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全流程线上服务情况说明

本保险投保、缴费、下载保单和发票为全流程线上完成,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均可投保,

不论本地有无本保险承保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不影响本保险的投保、缴费和理赔服务。

出险后报案情况说明

出险后24小时内,在贵公司专属保险对接微信群报案,也可在本网站右下角在线咨询窗口或者微信公众号报案,

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956001报案,报案时请提交出险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保单号和出险经过描述。

出险后就医医院说明

就医限定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首诊急诊可至一级公立医院就医。到医院后请索取并保管好以下单据: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用药清单,缴费收据,骨折后的胶片。社保定点医院不一定都是公立医院,请务必到公立医院就医,或者拨打服务热线13810006670确认是否是公立医院。

出险后就医时限说明
意外伤害出险最迟需在出险后4天内就医(出险当日算第1日,法定假日不顺延)
被保险人自驾行为承保说明被保险人通过自驾前往目的地参加活动的,自驾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单保障范围中。
突发急性病承保范围说明

本保险承保的突发急性疾病的范围仅限于: 

(1)中暑、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食物中毒;高热;

(2)低血糖、乏力、眩晕、晕厥、低血压;过度运动或高温导致的低/高钾血症;晒伤;皮炎、皮疹、湿疹;

(3)急性阑尾炎;急性尿潴留;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十二指肠穿孔;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张;急性脑膜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心肌梗死;

(4)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过度换气综合症;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非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导致的休克或昏迷;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血;高原反应;因活动强度过大导致的横纹肌溶解。 

活动参加者年龄限定情况说明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应为年满1周岁(含)至7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参加户外运动团体或自行进行户外运动的自然人。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年龄在60-75岁的,死亡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治疗结束后理赔情况说明

理赔只能申请一次。请在治疗完全结束后,一次性申请。出险后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在出险后360天内随时申请理赔。

金额小于3000元的理赔,可通过微信自助理赔系统申请,最快15分钟,最迟24小时赔付到账。

金额大于3000元的理赔,须快递所有材料至我公司理赔部门申请理赔。

退保和退费如何操作情况说明

因活动临时取消,在本保险生效前,可以申请全额退保,保费全额1秒钟原路退回。保险生效后无法退保。

操作流程:点击右上角保单查询,找到要退保的保单,点击蓝条处的【申请退保】,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退保须知,点击提交。

保费支付、保单和发票送达方式说明
保费支付: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保费,或者对公转账缴纳保费。保单和发票查询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保单查询,点击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即可下载。在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电子发票的推送短信。
免责说明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火灾、爆炸、烟熏;

(三)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传染性疾病。

(六)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七)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骚乱、暴力抢劫、劫持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八)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使用水或化学剂进行灭火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十二)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十三)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十四)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间接损失;

(十七)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服务人员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十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上述人员以外的第三者故意、重大过失、犯罪行为或自身疾病;

(二)  参加活动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参加活动;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  被保险人组织的活动未达到约定的标准。

4、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活动计划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在交通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任何间接损失;

(十)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十一)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    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条款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C00006730912019123105911  ,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点击即可查看【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保障内容
保险利益保障金额                                                           保障说明



人身伤亡保障


(含突发急性病)

每人每次事故身故、残疾

50万

承保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身故、残疾(限180天内)


每人每次事故意外医疗


5 万

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活动事故,导致活动参加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项),180天内,

0免赔,100%赔付,第三方(包括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已赔付的除外。镶牙、祛疤、辅助器材、残疾用具、康复训练、美容整形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

法律费用保障

法律费用

2 万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事故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附加保障

旅游巴士、

自驾车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50万

被保险人因营业需要临时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的汽车造成活动参加者(含乘客)人身伤亡。

适用《附加临时使用汽车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急救车费用3000元

在活动中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适用《附加急救费用条款(2018)》


保障额度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300万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一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累计责任限额

500万

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针对同一个活动,如在投保本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本保险则扩展承保以下责任:
就转诊交通费1000元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单次费用限额1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康复训练费用





5万元

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假肢、假牙、假眼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残疾鉴定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辅助器具和残疾用具

(轮椅、拐杖、支具、护具、护板)

限普通型,单件不超过1000元;其中轮椅单件不超过800元,拐杖单件不超过200元

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钢钉钢板取出手术费用(限540天内)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钢板钢钉取出手术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540天内
意外伤害治疗期延长至360天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意外伤害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360天内
承保项目:






承保项目


团建活动

研学旅行

拓展训练

境内旅游

春游秋游

亲子活动

冬夏令营

军训活动

体育活动

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会议和培训活动;

展览会,博览会,游园活动,校友聚会,品牌发布会;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览);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活动(海拔3500米以下);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场地地面拓展训练(在地面进行的拓展项目:挑战150秒、七巧板、孤岛求生等);

场地中低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5米的中、低空拓展项目:如毕业墙、穿越电网等);

团建拓展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等活动) ;

室内拓展训练项目;室内沙盘模拟项目;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

单日不超过10公里的徒步体验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休闲体育和业余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篮球、足球、棒垒球、羽毛球等非职业运动员参加的休闲体育活动);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于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户外运动

定向活动

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场地攀岩、场地速降、固定路线探洞体验);

单日不超过35公里的徒步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水上运动);

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冰雪运动

水上运动

骑马活动

高空拓展

场地滑雪、场地滑冰,场地攀冰,冰雪团建活动;

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自驾车旅行,自行车骑行,越野车穿越;

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攀岩和速降活动(不超过50米);

场地高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15米的高空拓展项目:如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等);登山(海拔6000米以下); 



不承保项目



不承保说明

不承保职业体育赛事,不承保职业运动员;不承保马拉松比赛;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高山滑翔、极地探险、赛车、跳伞;

不承保单日35公里或以上的越野跑、徒步活动;不承保超过75周岁的人员。

不承保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说明

投保人须为组织文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个人不得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如实填写活动主题、地点、内容、人数等信息。如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则本保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全流程线上服务情况说明

本保险投保、缴费、下载保单和发票为全流程线上完成,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均可投保,

不论本地有无本保险承保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不影响本保险的投保、缴费和理赔服务。

出险后报案情况说明

出险后24小时内,在贵公司专属保险对接微信群报案,也可在本网站右下角在线咨询窗口或者微信公众号报案,

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956001报案,报案时请提交出险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保单号和出险经过描述。

出险后就医医院说明

就医限定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首诊急诊可至一级公立医院就医。到医院后请索取并保管好以下单据: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用药清单,缴费收据,骨折后的胶片。社保定点医院不一定都是公立医院,请务必到公立医院就医,或者拨打服务热线13810006670确认是否是公立医院。

出险后就医时限说明
意外伤害出险最迟需在出险后4天内就医(出险当日算第1日,法定假日不顺延)
被保险人自驾行为承保说明被保险人通过自驾前往目的地参加活动的,自驾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单保障范围中。
突发急性病承保范围说明

本保险承保的突发急性疾病的范围仅限于: 

(1)中暑、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食物中毒;高热;

(2)低血糖、乏力、眩晕、晕厥、低血压;过度运动或高温导致的低/高钾血症;晒伤;皮炎、皮疹、湿疹;

(3)急性阑尾炎;急性尿潴留;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十二指肠穿孔;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张;急性脑膜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心肌梗死;

(4)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过度换气综合症;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非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导致的休克或昏迷;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血;高原反应;因活动强度过大导致的横纹肌溶解。 

活动参加者年龄限定情况说明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应为年满1周岁(含)至7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参加户外运动团体或自行进行户外运动的自然人。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年龄在60-75岁的,死亡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治疗结束后理赔情况说明

理赔只能申请一次。请在治疗完全结束后,一次性申请。出险后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在出险后360天内随时申请理赔。

金额小于3000元的理赔,可通过微信自助理赔系统申请,最快15分钟,最迟24小时赔付到账。

金额大于3000元的理赔,须快递所有材料至我公司理赔部门申请理赔。

退保和退费如何操作情况说明

因活动临时取消,在本保险生效前,可以申请全额退保,保费全额1秒钟原路退回。保险生效后无法退保。

操作流程:点击右上角保单查询,找到要退保的保单,点击蓝条处的【申请退保】,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退保须知,点击提交。

保费支付、保单和发票送达方式说明
保费支付: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保费,或者对公转账缴纳保费。保单和发票查询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保单查询,点击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即可下载。在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电子发票的推送短信。
免责说明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火灾、爆炸、烟熏;

(三)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传染性疾病。

(六)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七)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骚乱、暴力抢劫、劫持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八)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使用水或化学剂进行灭火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十二)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十三)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十四)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间接损失;

(十七)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服务人员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十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上述人员以外的第三者故意、重大过失、犯罪行为或自身疾病;

(二)  参加活动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参加活动;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  被保险人组织的活动未达到约定的标准。

4、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活动计划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在交通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任何间接损失;

(十)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十一)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    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条款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C00006730912019123105911  ,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点击即可查看【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保障内容
保险利益保障金额                                                           保障说明



人身伤亡保障


(含突发急性病)

每人每次事故身故、残疾

80万

其中包含指定突发急性病身故10万

承保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身故、残疾(限180天内)


每人每次事故意外医疗


8万

其中包含指定突发急性病医疗1万

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活动事故,导致活动参加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项),180天内,

0免赔,100%赔付,第三方(包括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已赔付的除外。镶牙、祛疤、辅助器材、残疾用具、康复训练、美容整形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

法律费用保障

法律费用

2万被保险人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事故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附加保障

旅游巴士、

自驾车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50万

被保险人因营业需要临时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的汽车造成活动参加者(含乘客)人身伤亡。

适用《附加临时使用汽车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急救车费用3000元

在活动中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活动参加者人身伤亡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适用《附加急救费用条款(2018)》


保障额度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0万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一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累计责任限额

700万

被保险人(活动机构)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总额
针对同一个活动,如在投保本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本保险则扩展承保以下责任:
就转诊交通费1000元含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单次费用限额100元,总额不超过1000元
康复训练费用





8万元

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假肢、假牙、假眼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残疾鉴定费用该项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辅助器具和残疾用具

(轮椅、拐杖、支具、护具、护板)

限普通型,单件不超过1000元;其中轮椅单件不超过800元,拐杖单件不超过200元

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钢钉钢板取出手术费用(限540天内)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钢板钢钉取出手术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540天内
意外伤害治疗期延长至360天
在投保本公司意外险的前提下,意外伤害治疗期限为自出险日起360天内
承保项目:






承保项目


团建活动

研学旅行

拓展训练

境内旅游

春游秋游

亲子活动

冬夏令营

军训活动

体育活动

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会议和培训活动;

展览会,博览会,游园活动,校友聚会,品牌发布会;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览);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活动(海拔3500米以下);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场地地面拓展训练(在地面进行的拓展项目:挑战150秒、七巧板、孤岛求生等);

场地中低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5米的中、低空拓展项目:如毕业墙、穿越电网等);

团建拓展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等活动) ;

室内拓展训练项目;室内沙盘模拟项目;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

单日不超过10公里的徒步体验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休闲体育和业余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篮球、足球、棒垒球、羽毛球等非职业运动员参加的休闲体育活动);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于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户外运动

定向活动

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场地攀岩、场地速降、固定路线探洞体验);

单日不超过25公里的徒步活动(沙漠、戈壁、古道、原始森林、栈道、景点、草原、森林公园徒步穿越);

水上活动(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水上运动);

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承保项目

冰雪运动

水上运动

骑马活动

高空拓展

场地滑雪、场地滑冰,场地攀冰,冰雪团建活动;

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自驾车旅行,自行车骑行,越野车穿越;

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攀岩和速降活动(不超过50米);

场地高空拓展训练(高度不超过15米的高空拓展项目:如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等);登山(海拔6000米以下); 



不承保项目



不承保说明

不承保职业体育赛事,不承保职业运动员;不承保马拉松比赛;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高山滑翔、极地探险、赛车、跳伞;

不承保单日35公里或以上的越野跑、徒步活动;不承保超过75周岁的人员。

不承保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说明

投保人须为组织文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个人不得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如实填写活动主题、地点、内容、人数等信息。如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则本保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全流程线上服务情况说明

本保险投保、缴费、下载保单和发票为全流程线上完成,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均可投保,

不论本地有无本保险承保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不影响本保险的投保、缴费和理赔服务。

出险后报案情况说明

出险后24小时内,在贵公司专属保险对接微信群报案,也可在本网站右下角在线咨询窗口或者微信公众号报案,

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956001报案,报案时请提交出险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保单号和出险经过描述。

出险后就医医院说明

就医限定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首诊急诊可至一级公立医院就医。到医院后请索取并保管好以下单据: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用药清单,缴费收据,骨折后的胶片。社保定点医院不一定都是公立医院,请务必到公立医院就医,或者拨打服务热线13810006670确认是否是公立医院。

出险后就医时限说明
意外伤害出险最迟需在出险后4天内就医(出险当日算第1日,法定假日不顺延)
被保险人自驾行为承保说明被保险人通过自驾前往目的地参加活动的,自驾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单保障范围中。
突发急性病承保范围说明

本保险承保的突发急性疾病的范围仅限于: 

(1)中暑、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食物中毒;高热;

(2)低血糖、乏力、眩晕、晕厥、低血压;过度运动或高温导致的低/高钾血症;晒伤;皮炎、皮疹、湿疹;

(3)急性阑尾炎;急性尿潴留;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十二指肠穿孔;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张;急性脑膜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心肌梗死;

(4)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过度换气综合症;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非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导致的休克或昏迷;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出血;高原反应;因活动强度过大导致的横纹肌溶解。 

活动参加者年龄限定情况说明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应为年满1周岁(含)至7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参加户外运动团体或自行进行户外运动的自然人。

活动参加者(第三者)年龄在60-75岁的,死亡赔偿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治疗结束后理赔情况说明

理赔只能申请一次。请在治疗完全结束后,一次性申请。出险后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在出险后360天内随时申请理赔。

金额小于3000元的理赔,可通过微信自助理赔系统申请,最快15分钟,最迟24小时赔付到账。

金额大于3000元的理赔,须快递所有材料至我公司理赔部门申请理赔。

退保和退费如何操作情况说明

因活动临时取消,在本保险生效前,可以申请全额退保,保费全额1秒钟原路退回。保险生效后无法退保。

操作流程:点击右上角保单查询,找到要退保的保单,点击蓝条处的【申请退保】,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退保须知,点击提交。

保费支付、保单和发票送达方式说明
保费支付: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支付保费,或者对公转账缴纳保费。保单和发票查询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保单查询,点击下载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即可下载。在投保成功后,投保人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电子发票的推送短信。
免责说明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火灾、爆炸、烟熏;

(三)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传染性疾病。

(六)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七)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八)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骚乱、暴力抢劫、劫持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八)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使用水或化学剂进行灭火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

(十)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十二)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十三)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十四)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间接损失;

(十七)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服务人员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十八)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及上述人员以外的第三者故意、重大过失、犯罪行为或自身疾病;

(二)  参加活动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参加活动;

(三)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五)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  被保险人组织的活动未达到约定的标准。

4、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活动计划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在交通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任何间接损失;

(十)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十一)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    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条款注册编号
注册编号:C00006730912019123105911  ,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点击即可查看【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投保流程